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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嗜好] 有趣的的明信片交換蒐集



蒐集明信片,有一年多了吧!網路上有很多喜歡明信片的朋友組成的網站,可以隨意參加,放上自己明信片的搜集條件以後,可以等別人email過來詢問交換意願,也可以自己在網站上找喜歡國家的明信片做交換,各式各樣的交換型式,只要跟對方談妥,就可以開始了。

我自己喜歡的形式是,每次旅行的時候,寄給彼此,很多交換到最後就無疾而終了,現在只剩下住在美國亞歷桑納州的Keith依舊是我固定交換的對象,他跟他太太Carrie非常喜歡旅行,所以我也很常接到他從美國各地寄來的明信片。

最近接到了我很喜歡,覺得非常有趣的兩張。第一張是就是他自己印製,有他的相片在上頭的明信片,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本人,特別又是在一張明信片上,讓我更覺得很珍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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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雜記] 英文兩個字,好辛苦



常常在轉寄郵件裡,會收到很多有趣的小學生作文與老師妙答的評語,看了總是覺得這些小朋友很可愛。

我有一份幫某補習班閱卷的兼職工作,批改學生們的英文考試的非選擇部份,包函翻譯題以及英文作文。短短了3~4天裡,要改好將近200張的英文作文,常常都是改的煩躁的不得了。可是一份在家裡隨著自己時間可以調配,加上還不錯的pay,還是讓我覺得很幸運接到這份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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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問題] 台灣三大"排" 誰是第三排??



台灣三大"排",這個稱呼,是那天去做摩天輪,正在排隊的時候,聽到兩個女生在對話。其中一個女生跟另外一個說,昨天已經帶你去過台灣三大排的第一大排了,,今天帶你來第二大排 - 摩天輪。

第一大排,我想首堆就是Mister Donut了,應該是100%是正確答案,不會有錯了。第二大排就是美麗華的摩天輪了。

可是,那第三排呢??正想問開口湊過去問那兩個女生的時候,已經沒看到他們了!

唉呀!那台灣三大排的第三大排,到底是誰呢???我跟Albert在心理納悶了很久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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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雜記] 結婚是女人生命的開始

 那天家教課結束
學生的媽媽知道我今年要結婚了
跟我說了一句我覺得很有趣的話

她說:「結婚是女人生命的開始。」
我聽了哈哈笑著問她,這是什麼意思呀?

但是頭腦裡盤繞的答案是
是不是結婚就開始有性生活
變成女人了?
可是又同時想說,這個時代,似乎這個不是著眼點。
這位媽媽的年紀不大,觀念也不是很古板傳統。

所以我又想到,是因為小孩嗎?
要花很多時間心思在小孩身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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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經驗] 外國人辦理台灣簽證



曼谷台灣文化辦事處,坐著滿滿的人,還有一半的人沒椅子坐,站在鏡頭的另一邊。
 

香港辦理經驗
Albert五年前辦理的台灣多次入出簽證,在今年2月左右過期,所以2月的香港行,主要就是去辦簽證的。


台灣駐香港辦事處的人,真的不是只有我跟Albert在說,是在台灣的外國人,有去香港辦過簽證的人,大家都知道,也互相討論著,這裡的人臉超級臭、態度超級屌,問題特多又都是沒禮貌沒邏輯的問題。最重要的是,台灣簽證"在這裡"更是超級難辦到手的。(沒錯,因地制宜這句話,適用於在不同的地方申請台灣簽證)

誇張的是,我們對於辦理上有一些問題,他們的回答永遠是模棱兩可。EX:Albert除了簽證過期,護照剛好也過期,所以手上有兩本護照,一新一舊。Albert問他說:『我需要把舊護照也留在這裡嗎?因為我過期的簽證,是在舊護照上的。』他們回答:『看你呀,隨便你呀,但是我們的省核過程,有可能需要看你的舊護照。』

這...這種問題是我自己"猜猜看"的嗎?這些人在這工作,沒有一定的程序嗎?沒有一點經驗說,這種情況應開怎麼處理嗎?

Albert說,如果你們有可能需要看我的舊護照,那我當然是留下來呀。他們:『我們沒有要求你留,是你自己要留的喔。』

這...又是怎樣?叫我們留下舊護照,是犯法嗎?是句說不得的話嗎?所以需要快點撇清責任??

香港朋友Sam知道了,搖搖頭嘆氣說了一句我覺得很有道理的話,他說:『這些人只不過是個辦事人員,態度就這樣,以後如果讓她們真的當了大官,那會變成怎麼樣呢?』

台灣的香港辦事處的人,態度真的讓人不敢恭維,每個去辦理台灣簽證的人,都是超級不開心的走掉。但是在這兒,千萬不要跟他們"頂嘴",因為他們個個也是牙尖嘴利,有個外國人被搞的很煩,碎碎唸說:「你們台灣廣告都說Welcome to Taiwan,怎麼現在辦起簽證來,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。」已經臉很臭的小姐,更是兇狠的說:「這些規矩在網站上都有寫,麻煩你自己去看清楚!」

說到網站,要去辦台灣簽證的人也千萬別100%相信網站上說的,因為有更新的東西,網站上都沒有更新,所以相信70-80%就好。打電話去問的,跟網站上寫的,又會有點不一樣。更妙的是,親自去辦理的,又跟電話上以及網站上講的,有些出入。所以一切,都是要用錢去換經驗...


上次的5天香港行,就在我們每天早上去辦事處報到,第5天還有文件要我們補,所以Albert根本無法做上回程飛機,所以浪費了這張機票,又在香港多待了一個星期,買了新的飛機票,多花了一個星期的住宿費用中...最後被拒發簽證。拒發的簽證費用,也是不退回的,價格US$100。

簽證已經被省查後,需要再補文件,文件補上以後,他們再度省核,這裡是沒有說需要幾個工作天的,所以Albert不得已,才又在香港待一個星期。

二次省核的結果,通知方法是會先打電話,但是要香港電話他們才願意撥打,即使我跟Albert的台灣手機都有漫遊,可以打通,他們絕不打海外電話就是了。然後會在一個信封上寫上一個地址,如果電話聯絡不到,就會用寄的。這也是很妙的,因為,遊客除了不會有香港電話,更不可能會有香港住址呀!住在飯店,也是整天都在外面呀!怎麼辦?自己想辦法了~他們是一滴點都不通融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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